更多+ 推荐图书
最新更新
常州市河海实验学校 >>图书馆>>规则制度
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
发布时间:2019/10/8 21:55:58   点击:   来源:原创   作者:芦启顺

图书馆工作人员守则

1. 工作人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努力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学习党的方针政策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在思想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
2. 工作人员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,恪守职业道德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勤奋工作,埋头苦干,专心致志,任劳任怨,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,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。

3. 工作人员必须爱岗敬业,牢固树立“读者第一”的观念和良好的服务意识,端正服务态度,虚心听取读者意见,不断提高和改进服务质量。服务中必须主动热情,必须使用文明语言,避免和杜绝不文明或不负责任的用语。根据馆藏和教学科研的需要,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要求。

4. 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,严格执行学校和本馆规定的规章制度,服从组织安排,遵守劳动纪律,坚守工作岗位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工,有事有病请假,严格履行请假手续。工作时间不脱岗,不串岗,不做私活,不扎堆聊天,不玩电子游戏,不上网聊天,不吃东西,不阅读工作规定以外的书刊。

5. 工作人员必须衣着整齐。馆内不高声喧哗、谈笑。电话联络或与人谈话,声音应尽量放低。直接面对读者部门的人员应把手机设在“振动”的位置,接听电话应尽量避开读者,不能影响读者学习。

6. 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,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各种电热器件,对违反安全规定的现象和行为有责任进行劝阻、制止和报告。要提高警惕,防火、防盗、防破坏。

7. 模范执行本馆规定,以普通读者身份依照规定权限借阅馆藏书刊,并严格办理借阅手续。不越权借书,超额借书,过期交滞纳金,损坏和丢失图书照章赔偿,不为自己或亲友搞特殊化。

8. 与人为善,相互理解和尊重,不断提高道德修养,积极维护图书馆在读者心目中的良好形象。

9. 加强对办公桌面,办公室环境的清理,办公、业务用品和材料以及待处理的书刊不乱堆乱放。计算机等设备的外观要经常清洁,保持和维护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,井然有序。积极参加学校和馆里组织的公益劳动。

10. 爱护馆内一切公物,提高安全意识。精心保管馆藏文献,经常检查修补。爱护各种设备,经常维修保养。树立档案意识,搞好馆内档案建设。

11. 培养高效、务实的工作作风,做到令行禁止,政令畅通。

12. 发扬与时俱进的精神,不断提高自身素质。要充分利用业务学习和业余时间,刻苦钻研业务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积极开展学术研究活动。发扬团结友爱,互相协作的团队精神。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反对各种不利团结的行为。创造团结、和谐的氛围,增强凝聚力,建立一个积极向上,高效精干的战斗集体。

 

 


附件

    关闭窗口
    打印文档

    Copyright@ 常州市河海中学. All rights reserved.

    电话:0519-85165862 地址: 常州市新北区百川路8号 技术支持:万兆科技 苏ICP备10201501号